DOI:10.3969/j.issn.1672-3872.2023.19.025
基金项目:江西理工大学校级资金项目“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德治建设研究”(XY2022-S063)
作者:曹泽 (江西理工大学,江西 赣州 341000)
摘 要: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推行农村自治、法治与德治以来,我国许多农村地区都开始了对农村“三治”体系的实践探索。但同时,我国农村治理也面临着新的难题与挑战,需要研判新的农村治理形势,按照新的治理要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。基于此,笔者以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“三治”的意义为出发点,论述了“三治”工作的重要性,提出我国在农村开展自治、法治与德治的实践对丰富农村治理理论,深化农村治理改革;构建农村社会秩序,促进农村和谐稳定; 推动“三农”建设,实现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。与此同时,随着农村自治、法治与德治的实践范围不断扩大,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在取得“三治”成效的同时,仍旧面临着村民自治参与度低、村民法治意识淡薄、农村德治力量发挥不足、“三治” 融合不足等问题。因此,为进一步深化农村“三治”实践,完善农村治理体系,解决上述问题,还需要在完善自治举措,畅通村民自治渠道;完善法治规范,加强村民法治教育;强化道德引领,提升村民道德修养;创新“三治”融合机制,实现“三治”互补等方面努力。努力化解基层的冲突与矛盾,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,最终实现“善治”。
关键词:乡村振兴;农村治理;自治;法治;德治
引文信息:[1]曹泽.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“三治”研究[J].南方农机,2023,54(19):86-9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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