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OI:10.3969/j.issn.1672-3872.2026.03.028
作 者:扈文莹(聊城大学,山东 聊城 252000)
摘 要:农村土地二轮延包“大稳定、小调整”的总体方向已经确定,但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如何缓解人地矛盾、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的实质公平这一症结问题没有得到回应。基于此,文章对二轮延包土地调整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进行了深入分析,以探索二轮延包土地调整的实现路径。研究结果表明,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形式上是农户、实质上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。在第二轮承包期满之际,以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进行二轮延包,成为实现公平分配的重要途径。为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成员“分地”,引导不符合要求的人员“退地”。将新开垦增加的土地、预留的机动地、收回的土地综合考量,通过合理调整,采用“有地分地、无地赋权,分地与赋权相结合”的土地调整机制,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新一轮的公平分配。
关键词:二轮延包;土地调整;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
引文信息:[1]扈文莹.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视角下的二轮延包土地调整研究[J].南方农机,2026,57(3):104-108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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